一、申請前請先確認新生是否具備外加資格,外加資格說明如下:
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本校學區,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若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得以外加方式分發入學:
(1)109年12月31日前設籍於本校學區內,學生之父、母或二等親內直系血親(含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於109年12月31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109年12月31日前登記日期為準)。
(2)109年12月31日前取得連續居住6年以上(104年3月31日前設籍)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二、未符合外加資格者,家長請於7/2(五)上午8點到7/7(三)下午5點逕至新生入學作業平台進行改分發登記,新生入學作業平台
https://newstd.tp.edu.tw/Login.action
三、符合外加資格者,因防疫考量採email審查,請家長備妥審查文件電子檔(可拍照或掃描)於7/2(五)至7/7(三)下午1點前以電子郵件寄至
lm1203@lmjh.tp.edu.tw
信件主旨為「外縣市新生外加入學+學生姓名」,以利註冊組審查。收到您的email後會在兩個工作天內,回電告知審查結果。
四、審查文件如下:
1. 110學年度新生報到-外縣市補登記表(請見附件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6zhU4ytTjqvlIgwmoK5f21VF-z-xsiOT/view?usp=sharing ),請下載列印填寫。新生入學編號先空白,入學編號待審查後於7/8(四)公告。
2. 國小畢業證書(可於開學復課後補交)
3. 建物所有權狀正本(待疫情緩和後,註冊組得要求複查建物所有權狀正本,特此敍明)
4. 110年7月份有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有詳細記事的新式戶口名簿正本。
5. 110年元月份至今,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或最新一期之房屋稅繳稅證明。
*上述所有審查正本文件請以拍照或掃描方式成為電子檔寄至 lm1203@lmjh.tp.edu.tw 信件主旨為「外縣市新生外加入學+學生姓名」謝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