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 星期四

112學年度新生設籍龍門國中學區之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分發入學作業注意事項

本校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為112學年度額滿國中,無法再招收「設籍本校學區之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惟符合外加資格者,才可以外加方式入學,其餘一律改分發。說明如下:

一、 外加資格入學

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本校學區,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若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得以外加方式分發入學:

1. 1111231日前設籍於本校學區內,學生之父、母或二等親內直系血親(含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於111.12.31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1111231日前登記日期為準)

2.1111231日前連續租屋並居住於學區內,設籍達6年以上者(106331日前設籍)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 申請日期112630(星期五)75(星期三) (符合外加資格家長,請備妥資料親自到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查驗文件

1. 國民小學畢業證書。

2. 1127月份全戶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可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

3. 1121月至7月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或房屋稅繳稅證明等正本及影本。

4.  外加方式入學證明文件(正本查核後歸還並請提供影本乙份留存)

(1)  學生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正本及影本(權狀地址需與設籍地址相同且於1111231日前取得權狀並共同設籍)

(2)  1111231日前取得之連續居住並設籍6年以上(106331日前設籍)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 網路報到:完成資格審查後,須於112711()中午1200前,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報到」,未於指定時間完成「網路報到」視同放棄分發入學資格。

  ※報到網址:https://newstd.tp.edu.tw/Login.action (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

二、 改分發對象:無二等親以內之權狀

() 網路登記(改分發)及分發結果查詢: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於

額滿國中學區,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

1. 時程:112630()上午80011275()下午500

2. 操作方式:請至本校校網之國中新生報到-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登記」。

注意:若未於指定時間完成「網路登記」視同放棄分發入學。

3. 112711()上午900公告分發結果,簡訊通知或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查詢分

發結果。

 (網路報到

1. 時程:112711()中午1200

2. 操作方式:請至本校校網之國中新生報到-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報到」。

注意:未於指定時間完成「網路報到」視同放棄分發入學。

請務必登入「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https://newstd.tp.edu.tw/Login.action)辦理「網路改分

發登記」及網路報到

改分發學校:大安、和平、螢橋或也可選擇大學區學校-臺北市112學年度國中大學區學校名單

請參閱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系統操作手冊-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學生家長操作手冊(手機板)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學生家長操作手冊(網頁板)

公告:龍門國中113學年度新生入學複審期程及注意事項

壹、本校 113 學年度新生人數業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額滿,依規定將辦理額滿國中資格審查,並依審查結果進行分發排序。相關期程及重要文件說明如下: 一、複審時間:本校新生全面複審,採紙本送件,相關訊息公告於校網首頁「新生入學專區」。建議梯次分流送件如下 :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