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 星期一

111學年度龍門國中(臺北市國小)新生錄取通知

1. 5/24(二)10:00公告本校新生錄取名單 (因保護個資僅公告新生入學卡編號錄取編號,本校最後設籍日為父母全戶共同設籍2020.12.21) 若需詳細資訊請至校網首頁右側「新生錄取與編班查詢」輸入身分證字號(第一個英文字母需大寫)、學生姓名及新生錄取結果,以利詳細資料備查!


2. 錄取新生請先詳閱新生報到手冊電子檔並注意手冊內容相關期程,紙本新生報到手冊與新生入學卡待返回國小上實體課程再領取!

3. 新生測驗臨時編班座號為7/6(三)當日新生成就測驗使用,非正式編班!

4.【新生網路報到】時程:111年6/6(一)8:00至111年6/8(三)17:00止,完成「網路報到」系統將發送簡訊通知家長。操作方式:請至本校校網右側「國中新生報到-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報到。或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網址    https://newstd.tp.edu.tw/Login.action  進行網路報到。

5.【網路改分發登記】時程:111年5/26(四)–5/31(二)請到校網右側「國中新生報到-新生分發入學平臺」 網址    https://newstd.tp.edu.tw/Login.action  填改分發學校順序(系統將依學生設籍時間進行改分發) 龍門國中改分發學校 : 大安、和平、螢橋國中。龍門國中額滿改分發通知

6.【網路改分發結果查詢】時間:111年6/2(四)上午9時以發送簡訊通知或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查詢。

2022年5月4日 星期三

龍門國民中學111學年度新生入學複審通知說明

本校111學年度新生人數業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額滿,依規定將辦理額滿國中資格審查,並依審查結果進行分發排序。相關期程及重要文件說明如下:

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措施,本校新生複審,採取紙本送件與線上審件並行,請家長擇一方式繳交,學校將依最新防疫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

1.紙本親送龍門國中審件:

家長進入本校校園須戴口罩、量測體溫、手部消毒並填寫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家長可先下載檔案填寫待入校後繳交或至現場填寫再繳交。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檔案)、出示已施打3劑疫苗證明或48小時內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敬請配合校園防疫並依建議梯次分流送件。

  時間:  509(星期一)511(星期三) 08:3010:0012:30~ 14:00

            513(星期五) 08:3011:30(逾期恕不受理)

  地點:龍門國中1樓會議室,電話:(02)27330299分機12311232

2.線上繳件:

 請於5/09()5/11()將應備文件(正本)掃描或拍照,以PDFJPG

 email至  lm1203@lmjh.tp.edu.tw lmjh1203@gmail.com  註冊組信箱。

(1)請於寄件1-2天後留意是否收到龍門國中回覆確認收件之電郵。

(2)郵件主旨及檔案請註明: 新生入學卡編號+學生姓名 例:1001李小龍

(3)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系統,線上申請電子版相關證明文件繳交。

3.複審應備文件: (下列12項必備 / 34項若無則免繳)

(1) 1115月份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甲式) (謄本內容請包含戶長、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及學生本人,相關記事請勿省略。)     

(2)學生本人遷徙紀錄證明書。(可至戶政申請紙本或繳交電子版本)

(3)同址之二親等內房屋所有權狀或經公證6年以上之公證書及房屋租賃證明,學生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持有兩戶(以上)房屋造成父母親無法與學生全戶設籍時(須有1戶座落於本校學區內),煩請提出兩戶房屋所有權狀與兩戶戶籍謄本(詳細記事),並附上同址之111年度1月至5月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紙本送件需附正、影本1(正本驗退、影本抽存)(此項為優先分發入學,若無則免繳。)

(4)若非本國國籍之學生或家長,請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本次新生審查相關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為運用,請家長依相關規定如實繳交,倘有資料不實之情事,致審查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相關責任由家長自行負責。

4.符合優先分發入學者

持有下列4種證明文件之一及居住事實證明文件者,請於複審時附上5月份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學生遷徙紀錄證明書及水費或電費收據才有優先分發入學資格。

(1)1101231日前設籍,並持有同址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所有權人需為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者,請附房屋所有權狀。

(2)連續租屋並居住於學區內,設籍達6年以上(105331日前設籍),請附6年以上公證之同址房屋租賃證明。

(3)符合「臺北市原住民婦女扶助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者,請附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核發之證明文件。

(4)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開立之當年度低收入戶第0類、第一類或第二類證明者,請附低收入戶證明。

   如依上述優先分發入學後仍有缺額時,將依下列順序排序:

先排(1)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共同設籍者,再排(2)父或母與學生共同設籍者。排序後,將依學生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餘則請家長上網填寫改分發志願至教育局核定之鄰近國民中學就讀。

5.本校採全面複審:未在複審時間內提出證明文件複審者,視同放棄優先分發入學順序排序,本校將依教育局規定之分發順序分發至額滿為止,超額學生將改分發至教育局核定之鄰近學校就讀。

6.分發結果:新生名單將於111524()公布於本校網站(當日10:00)。並於同日將新生入學卡及分發結果送回原就讀國小。

7.本校新生入學作業係依「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臺北市111學年度公立國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及「臺北市111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辦理,相關內容亦可至臺北市教育局中教科網頁或本校網頁新生入學專區下載參閱。有關資格審查作業,煩請貴家長配合,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措施,請家長依各梯次分流紙本送件,建議梯次如下:

509(星期一) 08:3010:00為卡號1001-1080 12:3014:00為卡號2001-2100

510(星期二) 08:3010:00為卡號1081-1160 12:3014:00為卡號2101-2200

511(星期三) 08:3010:00為卡號1161-1246 12:3014:00為卡號2201-2305

513(星期五) 08:3011:30為卡號不限及補件

若有兄弟姊妹分屬於不同梯次,可擇一梯次一併送件。如家長因故無法依建議時間送件或至戶政申請相關資料,請電洽本校註冊組補件時間(02-27330299分機1231)

因新生名單尚未確定,為顧及學生權益,煩請家長務必詳閱新生入學複審通知單並依時配合複審,紙本或線上請擇一方式進行,非常感謝您的配合!

 

臺北市111學年度額滿國民中學暨改分發學校名單

臺北市111學年度額滿國民中學暨改分發學校名單 1110504

本校111學年度為額滿國中,改分發學校為大安、和平、螢橋。

公告:龍門國中113學年度新生入學複審期程及注意事項

壹、本校 113 學年度新生人數業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額滿,依規定將辦理額滿國中資格審查,並依審查結果進行分發排序。相關期程及重要文件說明如下: 一、複審時間:本校新生全面複審,採紙本送件,相關訊息公告於校網首頁「新生入學專區」。建議梯次分流送件如下 :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