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 星期三

龍門國中-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具外加資格審查作業申請說明

 一、申請前請先確認新生是否具備外加資格,外加資格說明如下:

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本校學區,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若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得以外加方式分發入學:

(1)1091231日前設籍於本校學區內,學生之父、母或二等親內直系血親(含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於1091231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1091231日前登記日期為準)。

(2)1091231日前取得連續居住6年以上(104331日前設籍)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二、未符合外加資格者,家長請於7/2()上午8點到7/7()下午5點逕至新生入學作業平台進行改分發登記,新生入學作業平台  

https://newstd.tp.edu.tw/Login.action

三、符合外加資格者,因防疫考量採email審查,請家長備妥審查文件電子檔(可拍照或掃描)7/2()7/7()下午1點前以電子郵件寄至  

lm1203@lmjh.tp.edu.tw     

信件主旨為「外縣市新生外加入學+學生姓名」,以利註冊組審查。收到您的email後會在兩個工作天內,回電告知審查結果。

四、審查文件如下:

1. 110學年度新生報到-外縣市補登記表(請見附件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6zhU4ytTjqvlIgwmoK5f21VF-z-xsiOT/view?usp=sharing ),請下載列印填寫。新生入學編號先空白,入學編號待審查後於7/8()公告。

2. 國小畢業證書(可於開學復課後補交)

3. 建物所有權狀正本(待疫情緩和後,註冊組得要求複查建物所有權狀正本,特此敍明)

4. 1107月份有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有詳細記事的新式戶口名簿正本。

5. 110年元月份至今,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或最新一期之房屋稅繳稅證明。

*上述所有審查正本文件請以拍照或掃描方式成為電子檔寄至 lm1203@lmjh.tp.edu.tw 信件主旨為「外縣市新生外加入學+學生姓名」謝謝您的配合!

公告:龍門國中113學年度新生入學複審期程及注意事項

壹、本校 113 學年度新生人數業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額滿,依規定將辦理額滿國中資格審查,並依審查結果進行分發排序。相關期程及重要文件說明如下: 一、複審時間:本校新生全面複審,採紙本送件,相關訊息公告於校網首頁「新生入學專區」。建議梯次分流送件如下 :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