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為111學年度額滿國中,無法再招收「設籍本校學區之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惟符合外加資格者,才可以外加方式入學,其餘一律改分發。說明如下:
一、 外加資格入學
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本校學區,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若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得以外加方式分發入學:
1. 110年12月31日前設籍於本校學區內,學生之父、母或二等親內直系血親(含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於110.12.31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110年12月31日前登記日期為準)。2. 110年12月31日前取得連續居住6年以上(105年3月31日前設籍)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一) 申請日期:111年7月1日(星期五)至7月6日(星期三) (符合外加資格家長,請備妥資料親自到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二)查驗文件
1. 國民小學畢業證書
2. 111年7月份全戶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可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
3. 111年1月至7月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或房屋稅繳稅證明等正本及影本
4. 外加方式入學證明文件(正本查核後歸還並請提供影本乙份留存)
(1) 學生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正本及影本(權狀地址需與設籍地址相同且於110年12月31日前取得權狀並共同設籍)。
(2) 110年12月31日前取得之連續居住並設籍6年以上(105年3月31日前設籍)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三) 網路報到:完成資格審查後,須於111年7月11日(一)中午12:00前,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報到」,未於指定時間完成「網路報到」視同放棄分發入學資格。
※報到網址:https://newstd.tp.edu.tw/Login.action (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
※請參閱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系統操作手冊-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學生家長操作手冊
二、 改分發對象:無二等親以內之權狀
(一) 網路登記(改分發)及分發結果查詢: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於額滿國中學區,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
1. 時程:111年7月1日(五)上午8:00至111年7月6日(三)下午5:00。
2. 操作方式:請至本校校網之「國中新生報到-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登記」。
注意:若未於指定時間完成「網路登記」視同放棄分發入學。
3. 111年7月11日(一)上午9:00公告分發結果,簡訊通知或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查詢分發結果。
(二) 網路報到
1. 時程:111年7月11日(一)中午12:00前。
2. 操作方式:請至本校校網之「國中新生報到-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報到」。
注意:未於指定時間完成「網路報到」視同放棄分發入學。※請務必登入「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https://newstd.tp.edu.tw/Login.action)辦理「網路改分發登記」及網路報到
※改分發學校:大安、和平、螢橋或也可選擇大學區學校-臺北市111學年度國中大學區學校名單
※請參閱新生入學作業平臺系統操作手冊-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學生家長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