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 星期三

📢「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含國外)115學年度新生複審通知,請家長於指定梯次115/5/6(三)下午或114/5/7(四)上午前來本校參加複審!

本公告係針對「外縣市」國小畢業生,「臺北市」國小畢業生請詳另一則公告。

 

本校「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115學年度分發入學作業注意事項」皆已於115年3月,發文至外縣市國小端,並請國小端轉交予學生家長,若家長仍未收到,建議先洽詢國小端是否已發下,或詳見本公告附件檔

 

本校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為115學年度額滿國中,無法再招收「設籍本校學區之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惟具有下列優先入學資格者,可就讀本校,但如具優先入學資格人數超過招生名額,將再以學生設籍時間先後依序錄取,說明如下:

★★★ 重要提醒: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如欲入學本校, 家長一律須參加本校 「 實體資格審查 」 ★★★ 

 

 

一、 具優先入學資格: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本校學區,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若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具優先入學資格:

  1.  114年12月31日前設籍於本校學區內,學生之父、母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含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 法定監護人 於 114年12月31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
  2.  114年12月31日前 連續租屋並居住於學區內,設籍達 6 年以上者 (109 年 3 月 15 日前設籍) 請附 6 年以上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

 

(一) 審查日期(同新生實體資格審查期間):115年5月4日(星期一)至 115年5月8日(星期五),因人數眾多,將分梯次進行,詳見下方梯次表:

★ 外縣市學生新生實體資格審查梯次如下表,「 符合優先入學資格 」 學生家長 ,請擇一梯次備妥查驗文件 【詳見(二)】 親自到本校 1 樓會議室辦理:

115外縣市國小新生複審 - 梯次1

115年5月6日(星期三) 下午12:30~16:00

115外縣市國小新生複審 - 梯次2

115年5月7日(星期四) 上午08:30~12:00

註:無法配合上述梯次至本校辦理者,請最遲於114年5月8日中午12:00前 逕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電話(02)27330299分機1231、1232。

 

 

(二) 查驗文件: 以下所有文件皆須帶正本影本(正本查驗、影本提供本校1份留存)

★現場人數眾多,恕不提供影印服務,如家長漏未備妥影本本校為顧及現場等候者權益 ,需請家長自行至校外影印並重新抽取號碼牌補件。參加審查前請務必再三確認是否備妥資料,懇請家長海涵、見諒。

  1. 入學證明文件:有下列 2 種情形之一,具優先入學資格,正本查核後歸還,並請提供學校影本乙份留存:

    (1)學生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房屋所有權狀 正本 及 影本 (權狀地址需與設籍地址相同,且於1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權狀並共同設籍) 。

    (2)1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之連續居住並設籍 6 年以上 (109年3 月15日前) 設籍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正本 及 影本 。

  2. 115年3月至5月份(最新)全戶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可省略)新式戶口名簿(現住人口 、詳細記事) 正本 及 影本 。
  3. 學生本人「遷徙紀錄證明書」 正本 。※請至 戶政事務所 申請 。
  4. 115年1月至5月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繳費證明 (二擇一) 等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文件 正本 及 影本 。
  5. 請家長於現場複審時留下「可收件之email」,以利後續報到、本土語言選修意願調查、同意書等相關事宜之聯絡。

 

(三) 符合優先入學資格,確定可以就讀本校者 ,將於 115 年 5 月 25 日公告錄取名單。屆時請查收email,預計將由龍門國中代為網路登記及報到 。

   說明: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家長請不要 自行上網登記報到,以免被誤改分發

 

 

二、改分發對象無直系二等親以內之房屋所有權狀者,皆屬改分發對象。

(一)網路登記(改分發)及分發結果查詢

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於額滿國中學區,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但二親等以內之房屋所有權狀者。

  1. 時程:11573()上午90011578()中午1200

  2. 操作方式:請於上述期限內,由本校校網首頁左側之「新生專區」進入「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教育局)(詳下方圖片)完成「網路改分發登記」

     ★注意:若未於指定時間完成「網路改分發登記」,視同放棄分發入學。

  3. 115710()上午900公告分發結果,簡訊通知或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查詢分發結果,請注意115710()同日中午12:00前須完成網路報到

 

(二)網路報到 

  1. 時程:115710()上午900~中午1200前,須完成網路報到

  2. 操作方式:請至本校校網首頁左側之「新生專區——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報到」,系統將發送簡訊通知家長(詳見下方網址及QRcode)。

★注意:若未於指定時間完成「網路報到」視同放棄分發入學。

 

請家長務必登入「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https://newstd.tp.edu.tw/)辦理「網路改分發登記」及網路報到。(「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請掃下方QRcode)。

屆時請參閱「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系統操作手冊——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學生家長網頁 版、手機版)」。

(操作手冊下載位置:「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下載專區」,需等候教育局公布



📢「臺北市」國小應屆畢業生115學年度新生複審通知單及梯次表,請家長於115/5/4-115/5/8期間,按照梯次表前來本校參加複審!

 本公告係針對「臺北市」國小畢業生,「外縣市」國小畢業生請詳另一則公告。

本校採全面複審,為維護家長及學生權益,如家長未收到「免赴校審查」之email或紙本通知,則參加實體審查。

本校「紙本複審通知單」皆已於1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經由市府教育局聯絡箱送交臺北市各國小若家長仍未收到,建議先洽詢國小端是否已發下

 

★★★有關115學年度新生相關資訊,請至本校校網左側「新生入學專區」詳參,或可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官網查看最新資訊及相關法規。

★★★「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連結:點此進入


壹、本校115學年度新生人數業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額滿,依規定將辦理額滿國中資格審查,並依審查結果進行分發排序。相關期程及重要文件說明如下:

一、複審時間:本校新生「未」通過線上優先資格審查者,皆須參加實體複審,採紙本送件,相關訊息公告於校網首頁左側「新生專區」。另因人數眾多,依梯次分流送件,梯次如下,逾期恕不受理

 ※請家長務必記得學生之新生入學卡編號(紙本複審通知單左上角),建議攜帶複審通知單參加新生複審!

   分流梯次表如下,建議依梯次送件(若家長無法依排定梯次赴本校審查,請擇一梯次辦理):

 ★ 請家長務必記得學生之新生入學卡編號(紙本複審通知單的左上角,複審通知單"樣張"請見檔案-->   檔案下載:115龍門新生複審通知單「樣張」)

115龍門新生複審

上午場

下午場

 5月4日(星期一)

08:30至12:00為卡號 1001~1111

12:30至16:00為卡號 2001~2117

 5月5日(星期二)

08:30至12:00為卡號 1112~1221

12:30至16:00為卡號 2117~2208

 5月6日(星期三)

08:30至12:00為卡號 1222~1307

12:30至16:00為卡號 2209~2274

 5月7日(星期四)

08:30至12:00為卡號不限及補件

 

1. 若有兄弟姊妹分屬於不同梯次,可擇一梯次一併送件。

2. 如無法依建議時間送件或至戶政申請相關資料,請務必於11557日前電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02-27330299分機12311232。因新生名單尚未確定,為顧及學生權益,敬請家長務必詳閱本通知單貴子弟新生入學卡編號並依時配合送件複審,非常感謝您的配合!

二、紙本複審地點龍門國中1樓會議室。

115年5月4日至5月7日上午請至龍門國中1樓會議室5月7日中午過後請至2樓教務處註冊組繳件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電話(02)27330299#1231、1232。

三、應備文件(1、2 為必備 ∕ 3、4 若無則免繳)

 ★紙本送件需附正本、影本各1 份(正本驗退、影本提供本校留存),因人數眾多,現場無法提供複印服務,懇請家長參加複審前再三確認文件是否備齊。

  1. 【若無則免繳】同址之二親等內房屋所有權狀或經公證6年以上之公證書及房屋租賃證明,學生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持有兩戶(以上)房屋造成父母親無法與學生全戶設籍時(須有1戶座落於本校學區內,父或母其中一方須與學生共同設籍),請提出兩戶房屋所有權狀兩戶戶籍謄本(詳細記事),並附上同址之115年度1月至5月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證明居住事實之文件)。紙本送件需檢附正、影本1(正本驗退、影本提供本校留存)
  2. 【必備】11535月任一月份戶籍謄本正本(含詳細記事)新式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甲式,含全戶詳細記事)電子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3. 【必備】學生本人遷徙紀錄證明書(家長或監護人可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戶政事務所申請紙本)
  4. 【若無則免繳】非本國國籍之學生或家長,請檢附有效期限內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註:本次新生審查相關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為運用,請家長依相關規定如實繳交,倘有資料不實之情事,致審查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相關責任由家長自行負責。

 

貳、未在實體複審期間內提出證明文件複審者,視同放棄優先分發入學順序排序,本校將依教育局規定之分發順序分發至額滿為止,超額學生改分發至教育局公告之學校就讀


參、分發結果(新生名單)將於115年5月25日(星期一)公布於本校網站(當日10:00後)。並於同日將新生入學卡、新生手冊(敬請詳閱)或改分發通知單,經由市府教育局聯絡箱送回原就讀國小轉發予貴子弟,請妥為收存保管。 


肆、依據:市府教育局115學年度新生入學相關規定。

本校新生入學作業係依「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臺北市115學年度公立國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及「臺北市115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辦理,本校皆已公告於校網「龍門布告欄」週知。相關內容亦可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網頁下載參閱。有關資格審查作業,煩請貴家長配合,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15學年度龍門國中新生入學錄取名單

  💕感謝各位家長對本校的支持與肯定,經複審後本校確定入學新生名單及相關檔案如下: 1.115.05.25(一)公告 本校新生錄取名單  ,本校 最後設籍日為 「 第二順位 」 雙方父母與學生共同設籍111年11月4日 ) , 新生比序為「第一順位」者皆錄取 。 ( 新生名單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