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1學年度新生人數業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額滿,依規定將辦理額滿國中資格審查,並依審查結果進行分發排序。相關期程及重要文件說明如下:
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措施,本校新生複審,採取紙本送件與線上審件並行,請家長擇一方式繳交,學校將依最新防疫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
1.紙本親送龍門國中審件:
家長進入本校校園須戴口罩、量測體溫、手部消毒並填寫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家長可先下載檔案填寫待入校後繳交或至現場填寫再繳交。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檔案)、出示已施打3劑疫苗證明或48小時內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敬請配合校園防疫並依建議梯次分流送件。
時間: 5月09日(星期一)至5月11日(星期三) 08:30至10:00及12:30~ 14:00
5月13日(星期五) 08:30至11:30。(逾期恕不受理)
地點:龍門國中1樓會議室,電話:(02)27330299分機1231、1232。
2.線上繳件:
請於5/09(一)至5/11(三)將應備文件(正本)掃描或拍照,以PDF或JPG檔
email至 lm1203@lmjh.tp.edu.tw 或 lmjh1203@gmail.com 註冊組信箱。
(1)請於寄件1-2天後留意是否收到龍門國中回覆確認收件之電郵。
(2)郵件主旨及檔案請註明: 新生入學卡編號+學生姓名 例:1001李小龍
(3)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系統,線上申請電子版相關證明文件繳交。
3.複審應備文件: (下列1、2項必備 / 3、4項若無則免繳)
(1) 111年5月份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甲式) (謄本內容請包含戶長、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及學生本人,相關記事請勿省略。)
(2)學生本人遷徙紀錄證明書。(可至戶政申請紙本或繳交電子版本)
(3)同址之二親等內房屋所有權狀或經公證6年以上之公證書及房屋租賃證明,學生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持有兩戶(以上)房屋造成父母親無法與學生全戶設籍時(須有1戶座落於本校學區內),煩請提出兩戶房屋所有權狀與兩戶戶籍謄本(詳細記事),並附上同址之111年度1月至5月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紙本送件需附正、影本1份(正本驗退、影本抽存)。(此項為優先分發入學,若無則免繳。)
(4)若非本國國籍之學生或家長,請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本次新生審查相關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為運用,請家長依相關規定如實繳交,倘有資料不實之情事,致審查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相關責任由家長自行負責。
4.符合優先分發入學者:
持有下列4種證明文件之一及居住事實證明文件者,請於複審時附上5月份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學生遷徙紀錄證明書及水費或電費收據才有優先分發入學資格。
(1)110年12月31日前設籍,並持有同址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所有權人需為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者,請附房屋所有權狀。
(2)連續租屋並居住於學區內,設籍達6年以上(105年3月31日前設籍),請附6年以上公證之同址房屋租賃證明。
(3)符合「臺北市原住民婦女扶助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者,請附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核發之證明文件。
(4)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開立之當年度低收入戶第0類、第一類或第二類證明者,請附低收入戶證明。
如依上述優先分發入學後仍有缺額時,將依下列順序排序:
先排(1)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共同設籍者,再排(2)父或母與學生共同設籍者。排序後,將依學生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餘則請家長上網填寫改分發志願至教育局核定之鄰近國民中學就讀。
5.本校採全面複審:未在複審時間內提出證明文件複審者,視同放棄優先分發入學順序排序,本校將依教育局規定之分發順序分發至額滿為止,超額學生將改分發至教育局核定之鄰近學校就讀。
6.分發結果:新生名單將於111年5月24日(二)公布於本校網站(當日10:00後)。並於同日將新生入學卡及分發結果送回原就讀國小。
7.本校新生入學作業係依「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臺北市111學年度公立國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及「臺北市111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辦理,相關內容亦可至臺北市教育局中教科網頁或本校網頁「新生入學專區」下載參閱。有關資格審查作業,煩請貴家長配合,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措施,請家長依各梯次分流紙本送件,建議梯次如下:
5月09日(星期一) 08:30至10:00為卡號1001-1080、 12:30至14:00為卡號2001-2100;
5月10日(星期二) 08:30至10:00為卡號1081-1160、 12:30至14:00為卡號2101-2200;
5月11日(星期三) 08:30至10:00為卡號1161-1246、 12:30至14:00為卡號2201-2305;
5月13日(星期五) 08:30至11:30為卡號不限及補件
若有兄弟姊妹分屬於不同梯次,可擇一梯次一併送件。如家長因故無法依建議時間送件或至戶政申請相關資料,請電洽本校註冊組補件時間(02-27330299分機1231) 。
因新生名單尚未確定,為顧及學生權益,煩請家長務必詳閱新生入學複審通知單並依時配合複審,紙本或線上請擇一方式進行,非常感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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