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係針對「臺北市」國小畢業生,「外縣市」國小畢業生請詳另一則公告。
本校採全面複審,為維護家長及學生權益,如家長未收到「免赴校審查」之email或紙本通知,則應參加實體審查。
★本校「紙本複審通知單」皆已於1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經由市府教育局聯絡箱送交臺北市各國小,若家長仍未收到,建議先洽詢國小端是否已發下。
★★★有關115學年度新生相關資訊,請至本校校網左側「新生入學專區」詳參,或可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官網查看最新資訊及相關法規。
★★★「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連結:點此進入
壹、本校115學年度新生人數業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額滿,依規定將辦理額滿國中資格審查,並依審查結果進行分發排序。相關期程及重要文件說明如下:
一、複審時間:本校新生「未」通過線上優先資格審查者,皆須參加實體複審,採紙本送件,相關訊息公告於校網首頁左側「新生專區」。另因人數眾多,依梯次分流送件,梯次如下,逾期恕不受理。
※請家長務必記得學生之新生入學卡編號(紙本複審通知單左上角),建議攜帶複審通知單參加新生複審!
分流梯次表如下,建議依梯次送件(若家長無法依排定梯次赴本校審查,請擇一梯次辦理):
★ 請家長務必記得學生之新生入學卡編號(紙本複審通知單的左上角,複審通知單"樣張"請見檔案--> 檔案下載:115龍門新生複審通知單「樣張」)★
註1. 若有兄弟姊妹分屬於不同梯次,可擇一梯次一併送件。
註2. 如無法依建議時間送件或至戶政申請相關資料,請務必於115年5月7日前電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02-27330299分機1231、1232)。因新生名單尚未確定,為顧及學生權益,敬請家長務必詳閱本通知單貴子弟新生入學卡編號並依時配合送件複審,非常感謝您的配合!
二、紙本複審地點: 龍門國中1樓會議室。
115年5月4日至5月7日上午請至龍門國中1樓會議室,5月7日中午過後請至2樓教務處註冊組繳件,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電話(02)27330299#1231、1232。
三、應備文件:(1、2 為必備 ∕ 3、4 若無則免繳)
★紙本送件需附正本、影本各1 份(正本驗退、影本提供本校留存),因人數眾多,現場無法提供複印服務,懇請家長參加複審前再三確認文件是否備齊。
- 【若無則免繳】同址之二親等內房屋所有權狀或經公證6年以上之公證書及房屋租賃證明,學生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持有兩戶(以上)房屋造成父母親無法與學生全戶設籍時(須有1戶座落於本校學區內,父或母其中一方須與學生共同設籍),請提出兩戶房屋所有權狀與兩戶戶籍謄本(詳細記事),並附上同址之115年度1月至5月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等(證明居住事實之文件)。紙本送件需檢附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退、影本提供本校留存)。
- 【必備】115年3至5月任一月份戶籍謄本正本(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甲式,含全戶詳細記事)或電子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 【必備】學生本人遷徙紀錄證明書。(家長或監護人可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戶政事務所申請紙本)
- 【若無則免繳】若非本國國籍之學生或家長,請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註:本次新生審查相關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為運用,請家長依相關規定如實繳交,倘有資料不實之情事,致審查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相關責任由家長自行負責。
貳、未在實體複審期間內提出證明文件複審者,視同放棄優先分發入學順序排序,本校將依教育局規定之分發順序分發至額滿為止,超額學生將改分發至教育局公告之學校就讀。
參、分發結果(新生名單)將於115年5月25日(星期一)公布於本校網站(當日10:00後)。並於同日將新生入學卡、新生手冊(敬請詳閱)或改分發通知單,經由市府教育局聯絡箱送回原就讀國小轉發予貴子弟,請妥為收存保管。
肆、依據:市府教育局115學年度新生入學相關規定。
本校新生入學作業係依「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臺北市115學年度公立國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及「臺北市115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辦理,本校皆已公告於校網「龍門布告欄」週知。相關內容亦可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網頁下載參閱。有關資格審查作業,煩請貴家長配合,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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