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 星期一

額滿學校線上審查登記

 【重要,敬請詳閱】提醒新生入學後續期程:

(一)臺北市國小畢業生家長

  1. 【家長】115年4月1日至4月10日間

    有「同意授權」的家長,請家長於4/10前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平臺連結點此進入進行「額滿學校線上審查登記」

    ※注意:不具優先資格(無權狀或連續租屋6年且租賃契約經公證)者,仍請於4/1-4/10之期限內線上登記,且一律要參加「實體資格審查」補正。

     

  2. 【國中】115年4月20日至4月28日間:

    本校將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 進行「線上資格審查」

    (1) 經審查確符優先分發資格者,以電子郵件通知赴校進行實體審查。※注意:本校仍將隨時查驗學生是否符合優先分發資格。

    (2) 經審查不符優先分發資格者,以電子郵件通知不符合原因,且務必於115年5月4日至5月8日間參加「實體資格審查」補正

    ★不具優先資格(無權狀或連續租屋6年且租賃契約經公證)者,一律要參加「實體資格審查」補正。

     

  3. 【家長】115年5月4日起至5月8日:「實體資格審查」=「新生複審」,參加者請務必帶齊以下資料:

    ★提醒:除了有收到email得免參加實體複審者外,其他一律要參加實體審查,補正資料。

    ★提醒:只要是「正本」不可能留存本校的文件(如房屋權狀正本、戶口名簿正本),請事前備妥「影本」1份,提供本校留存。新生複審現場無法複印。

    ●學生的直系血親二親等內龍門國中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者,請家長攜帶以下4種文件參加複審:

    (1)龍門國中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正本、影本各1份。或連續租屋並居住6年、設籍達6年以上(109/3/15前設籍)、且6年皆經公證之租賃契約正本、影本各1份。

          ※若學生直系血親二親等內有2戶以上房屋,父或母一方須與學生共同設籍,請家長攜帶該2份權狀正本、影本參加複審。

    (2)於115年3月-5月份申請之最新「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正本」「新式戶口名簿(甲式,含全戶詳細記事)正、影本」「電子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若學生直系血親二親等內有2戶以上房屋,父或母一方須與學生共同設籍,請家長攜帶該2份戶籍資料參加複審。

    (3)學生本人「遷徙紀錄證明書」正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4)居住事實證明(115年度任一月份水費或電費繳費證明),上面須記載完整地址,以利核對。※水費、電費二擇一即可,若有繳費證明遺失等情形,可至自來水公司或台電申請。

    ●學生的直系血親二親等內沒有龍門國中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者,請家長攜帶以下2種文件參加複審:

    ※下方2種文件,皆可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1)於115年3月-5月份申請之最新「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正本 」「新式戶口名簿(甲式,含全戶詳細記事)正、影本「電子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2)學生本人「遷徙紀錄證明書」正本

 

 

(二)外縣市(非臺北市)國小畢業生家長

一律參加115年5月4日起至5月8日「實體資格審查」=「新生複審」,並帶齊所有資料,

另,外縣市家長於參加複審時,敬請留下email,以利後續報到及重要事項聯絡。

※外縣市國小畢業生書面新生複審通知(含注意事項、應攜帶資料、複審梯次表等),本校於115/3/20已發文至各外縣市國小,請國小協助發下予學生家長若未拿到,建請先詢問小學端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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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龍門國中新生入學錄取名單

  💕感謝各位家長對本校的支持與肯定,經複審後本校確定入學新生名單及相關檔案如下: 1.115.05.25(一)公告 本校新生錄取名單  ,本校 最後設籍日為 「 第二順位 」 雙方父母與學生共同設籍111年11月4日 ) , 新生比序為「第一順位」者皆錄取 。 ( 新生名單依...